中国园林网1月21日消息: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青海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指出,到明年,青海省长江流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实现全面禁捕。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长江流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保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到2035年,青海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青海是长江的发源地,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加强长江青海段水生生物保护,青海省将开展渔业水域生态修复工作,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实施生态修复长江生态修复攻坚地方争抢布局万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