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的通知
办生字〔2019〕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8年,我局和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及《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宣传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积极营造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我局组织编制了《2018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见附件)白皮书。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附件:2018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
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宏观指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根据《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和《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2017—2018年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2018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与分工方案》(办造字〔2018〕58号),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共同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改西部〔2018〕1960号),明确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
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十三五”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修订,强化了“生态系统碳汇增加情况”方面的考核目标,并参与实施。
二、积极培育森林资源,不断增强碳汇功能
不断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将86处国家种质资源库纳入了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范围;中央投资新建续建27个林木种质资源库,全国新增阔叶树良种生产面积8940亩,全年生产林木种子2700万公斤,培育灌木平茬复壮122万亩;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沿海地区、太行山地区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造林383.3万亩,退化林修复46.6万亩。继续实施退牧(耕)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39.73亿元,完成草原围栏建设3107万亩,退化草原改良369万亩,人工种草387.2万亩。
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8〕57号)、《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办造字〔2018〕23号),推进省级和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加快建设全国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在全国实施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深入开展森林经营样板示范建设。2018年安排中央基建投资4.9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15亿元,实施了第一批1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启动了第二批30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各地建立省、市、县级森林经营示范基地975个,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经验模式。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提出了到2035年国家储备林建设的目标任务。2018年落实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贷款近70亿元,完成储备林建设任务1011万亩。
2018年全国共完成造林1.09亿亩、森林抚育面积l.30亿亩,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任务,全国森林面积和蓄积持续增加,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碳汇等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我国已成为全球绿化面积贡献最多的国家。
三、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有效减少碳排放
积极推进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参与审定山西等16个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强化林地保护,深入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林函规字〔2010〕181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依法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创新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机制,首次应用遥感技术与地面现地核验相结合的方法,完成对3043个县级单位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一批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减少了资源损失。
全面保护天然林和草原资源。2018年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453.4亿元,19.44亿亩天然设计
密切跟踪《巴黎协定》及国际气候谈判进程,紧密结合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巴黎协定》中涉林议题的未来国家对策”“森林认证与《巴黎协定》中国林业目标主要实现路径的关键政策”“气候变化问题与土地退化、湿地缩减、森林应对气候变化需加强林业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