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首次给出擅自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的处罚尺度和执法标准
●擅自砍伐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移植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和路径。
按相关规定:树龄超百年即为古树;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即为名木。过去,“大树进城”等现象屡禁不止,四川连年发生古树名木被私自移植、砍伐案件。地方立法就是为了斩断伸向古树名木的黑手。
保护谁?
锁定非原始林区古树名木,“后备军”将全部纳入
统计显示,截至去年,我省共有古树名木70308株,其中古树70214株、名木94株。这些古树名木均分布在乡村、城镇、景区和其他区域。此前的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木材采伐中,古树名木往往通过“大树进城”、砍伐等方式遭到破坏。
“之前该领域的法律法规力度不够,犯罪成本较低。”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古树名木的保护仅能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而本次《条例》直接明确,将原始林外的古树名木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刘宏葆介绍,没有将原始林的古树名木纳入,原因有三:国家层面未将西南原始林区的古树名木纳入普查建档范围,“没有上位法规支撑”;作为天保养护规范。(蒲香琳 记者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