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双反”调查,中国企业除了积极应诉,还应从长远计议,通过加大研发等相关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一味地拼资源、拼成本、拼价格,靠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和以环境为代价去赚取微薄的利润。
美国对中国林产工业的首次 “双反”调查,将中国木地板企业推到进退维谷的十字路口。
“如果不应诉,美国商务部就可能大幅度提高税率,这意味着中国木地板企业将放弃美国市场。”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奔流1月20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龙森木业的海外市场中,美国市场所占份额不到10%。但美国是中国木地板企业最大出口市场,出口额约100亿元,占总出口量的1/3左右,平均利润率约5%至10%。
这次“双反”调查发起者为美国硬木地板商联盟,他们认为中国输美多层实木地板定价过低,遂于2010年10月21日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此类产品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合并调查,并建议征收242.2%的反倾销关税。
2010年12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中国输美多层木地板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美国商务部“双反”调查进入实质性阶段,涉及中国企业169家。
“当接到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委员会发来的传真时,我们都傻眼了。”新绿洲集团某部门负责人王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公司目前已联合30多家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员共同发起抗诉,“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正帮我们联系代理律师走诉讼程序,商务部也在积极协调。”
抱团抗诉:费用来自协会应急基金
此次遭遇“双反”调查包括生活家、圣象、大自然、世友等多家中国地板企业。
“这些企业正在积极应对,并集合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收集、送递相关证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委员会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这位负责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此次“双反”调查中虽然只列出了169家企业,但最后涉及的中国企业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诉讼走程序很慢,估计要在春节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出结果。目前中国商务部正在和美国商务部积极沟通协调。”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王伟告诉本报记者,这次抗诉费用来自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委员会的应急基金,“根据地板委员会的预算,我们每年都会缴纳一定费用,此次诉讼所产生的费用都从这里面出”。
“现在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去打这场官司,具体流程很复杂,我们也不好估算。”王伟称不方便透露基金数额,“打这场官司花的钱至少上百万元,今年应急基本预算费用足够,不会再向我们征收其他费用了。”
无论费用如何,刘奔流都主张积极抗诉,“2005年,我们遭遇了欧盟发起的反倾销调查,由于缺乏经验,我们选择了放弃应诉,现在看来当年的选择是不正确的。”
刘奔流告诉本报记者,欧盟当年的反倾销调查主要针对原产于中国的强化地板产品,而龙森木业当时主要生产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们的强化地板生产量逐年增加,当时放弃应诉就等于放弃了一个市场”。
中国木地板企业还有来自美国的教训。
早在2005年7月1日,一家名为Unilin的公司就曾以来自全球的30家木地板企业侵犯其专利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之后,包括圣象在内的中国企业组成4个团进行应诉,花费超过1亿元,最终只有一家企业获胜。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卓萍在反思这个案例时说,由于被诉企业各有利益诉求和小算盘,大企业希望借机把中小企业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小企业则希望搭便车获利,最后形成各自为战、信息不通、行动不一的局面。
“尽管有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牵头,应诉企业还是没能团结一致、并肩作战,而是先后组成4个小组,在各自律师的带领下进行应诉。结果是各自花费了大量高额的费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浪费了宝贵的应诉时间,却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许卓萍说。
许卓萍认为,高昂费用是一般中小企业所不能独立承受的,不应诉会失去美国市场,应诉也许就被费用拖垮,他们往往选择沉默,等待大企业应诉,“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全行业的应诉费用分摊和补贴机制,提高企业应诉的积极性,避免搭便车现象”。
部分企业呼吁终结价格战
王伟对中国木地板企业在海外大打“价格战”的做法表示不满。
“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在海外大打‘价格战’、‘新品战’、‘品牌战’等是很普遍的现象,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殊不知这或许成为我们最弱势的一面。”王伟说。
王伟的一个例证是,业内公认的某国内知名一线木地板品牌,在海外频频打出每平方米约29元人民币的低价,不仅打破了劣质木地板的底价,也远低于去年8月份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对木质建材地板的指导价。
大自然地板有限公司总裁佘学彬说,国内地板企业在美国的竞争非常激烈,确实有打价格战的现象。
据佘学彬介绍,国内地板企业普遍没有在美国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而没有渠道的支撑,就很难打出真正的品牌,没有品牌则很容易陷入价格战。
“我们自己也在进行渠道建设,超市、经销商和直营店都有,但是难度非常大,不过我们还是要努力。”佘学彬说。
圣象集团的一位高层表示,此次“双反”对圣象木地板影响不大,很大程度是因为圣象国内外市场分布比较平衡,并不单一依赖境外市场,尤其是高端木地板,“美国市场只是我们出口的一小部分,对我们的整体出口状况并无大的影响。”
“现在我们将竹地板市场当做战略转移,在出口的同时重点开拓国内市场,并逐步使其朝着成熟稳定的市场发展,我们以前在海外主打的品牌也将回归国内,将来高端铺地材料市场布局会逐步形成国内国外并举的局面,逐步摆脱过分依赖某单一市场的窘境。”圣象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国内一家大型木地板企业负责人则表示,针对“双反”调查,积极应诉仅是中国企业的一个方面,从长远来看,中国地板企业必须通过加大研发等相关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一味地拼资源、拼成本、拼价格,靠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和以环境为代价去赚取微薄的利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的木地板企业有5000多家,“差不多做出口木地板企业都遭遇过反倾销、反补贴、关税惩罚等制裁。”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委员会副会长杨美鑫说。
根据统计,我国出口美国的木地板数量同比有所下降。此次“双反“调查可能会使中国木地板出口企业面临更多困难,尤其对那些出口比例较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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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委员会关于应对“双反”的建议:
如果企业认为出口的产品不属于被调查产品的范围,则企业可直接或通过律师与调查机关联系,明确陈述企业出口的产品不属于被调查产品,或在对是否属于被调查产品不太确定时请求调查机关予以确认。如果事实如此,则可以不用参加此后的调查。
如果在调查期内没有出口,则企业可将“调查期内没有出口”的事实直接或通过律师告知调查机关。此时,企业有两种选择,在此后的调查中不应诉,或联合其他企业应诉损害调查,主张无损害抗辩。具体方案应视案件情况而定。
如果企业在调查期内有出口,但不在调查机关列出的强制应诉企业名单内或未被中国政府指定为强制应诉企业,则企业可以有两种选择,积极应诉或不应诉。如果不应诉,则最终得到的便是应诉企业的反补贴税的加权平均税率,等于是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消除这种不确定性,最好的方法还是应诉。一旦确定要应诉,则可将这一决定告知中国政府。这样,中国政府可在政府答卷中将企业列为强制应诉企业之一。企业在配合调查后可以得到根据自身受补贴情况而单独确定的补贴额。
如果企业在调查期内有出口,且在调查机关列出的强制应诉企业名单内,则企业为了保住国外市场,必须要应诉。由于反补贴案件时间紧、工作量大,且一般与反倾销调查同时进行,所以,企业应及早决策,着手工作,以便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