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进入创新助理!   注册 | 登录
位置:竹产业专题>>资讯>>政策资讯>>内容阅读
引领带动金融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和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   国家储备林是指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标准,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短周期原料林、乡土大径级和珍稀树种等高品质森林,将重点在南方水光热条件好的省区和京津冀地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亿亩以上。国家储备林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深化林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的重要载体,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一要探索创新国家储备林建设PPP模式。创新林业供给机制,在林业生产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 二要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的积极作用。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国家储备林建设设计贷款期限25-30年、宽限期8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金融产品,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三要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中央财政2015年安排4.5亿元资金,用于国家储备林造林、改培和抚育等支出。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按照现行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地方财政给予积极支持。   《通知》强调,国家储备林建设涉及面广,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建设模式;加强项目管理和培训服务,切实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工作。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